最高人民法院司法行政厅关于侄子女代位继承权问题的复函

作者:法律资料网 时间:2024-06-28 01:40:59   浏览:9946   来源:法律资料网
下载地址: 点击此处下载

最高人民法院司法行政厅关于侄子女代位继承权问题的复函

最高人民法院司法行政厅


最高人民法院司法行政厅关于侄子女代位继承权问题的复函

1964年2月10日,最高法院司法行政厅

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广州市公证处办理了杨漪云遗产继承事件以后,杨瑞馨的子女钟志和等八人向本院提起申诉,要求参予继承。我们是不承认侄子女的代位继承权的。现钟志和等提出杨瑞馨在经济上曾给予杨漪云许多帮助;杨漪云也曾给他们某些姊妹以帮助。如情况属实,可以考虑对钟志和姊妹中生活困难的人,由遗产中给以适当照顾。此点由你们酌定,并告诉申诉人。


下载地址: 点击此处下载

关于做好农产品市场禽流感预防维护流通秩序的紧急通知

农业部


关于做好农产品市场禽流感预防维护流通秩序的紧急通知

农业部
农市发[2004]3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农业(畜牧)厅(局、委),农业部各定点市场:


  目前,一些地区发生了高致病性禽流感,对我国禽产品产销产生了一定影响。农产品市场是各种禽类产品集散的主要场所,人员多且流动性大,是预防禽流感工作的重点环节。为做好农产品市场的禽流感预防工作,稳定市场供应,现就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各市场要建立防治禽流感工作的机构,配备工作人员,并在当地畜牧防疫和卫生防疫部门的指导下,根据不同禽类产品的经营特点,制定有效的防范预案和必要的工作制度。

  二、各市场要充分利用电子显示屏、广播、板报、宣传栏、手册等形式,加大防治禽流感工作的宣传力度,增强市场工作人员、批发商、零售商的科学防范意识。

  三、各市场要设立疫病监测室,配备检疫检验人员和相应的手段,对进场交易禽类产品的车辆进行消毒处理,对货物要严格检查产地畜牧防疫部门出具的检验检疫证明,严禁无证和病死禽及其制品流入市场。发现可疑禽类产品要及时控制并上报。监测室开通并公布预防禽流感热线电话,向入场人员提供有关的咨询服务。


  四、各市场要及时净化环境,清除市场内垃圾、污水,加强对交易场地和设施的消毒处理,以保持其清洁、卫生。室内交易场所要注意通风,保证空气充分流动。

  五、各市场要加强监管,禁止在市场内现场宰杀加工各种禽类。配合当地有关执法部门,维护正常的交易秩序,对借机哄抬物价、扰乱市场和流通秩序的行为进行严厉打击。

  六、各市场要密切关注产销动态,多形式及时收集和发布商品供求与价格信息,加强纵向、横向联系,科学调度,保证农产品的顺畅流通。各省级农业、畜牧行政部门要尽快将本通知转发至市、县农业、畜牧部门和定点市场,并做好对大型农产品批发市场禽流感预防工作的督促、检查。同时,要研究制定相关工作计划和具体实施办法。对工作中遇到的问题,请及时报告我部。

二00四年二月四日


副省级市国家公务员非领导职务设置实施办法

人事部


副省级市国家公务员非领导职务设置实施办法
1996年9月13日,人事部

为有利于副省级市国家公务员非领导职务设置实施工作顺利进行,保证实施工作质量,根据国务院颁发的《国家公务员非领导职务设置办法》(国发〔1993〕78号)、中央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副省级市若干问题的意见》(中编发〔1995〕5号)和人事部《关于国家公务员非领导职务设置实施工作若干问题的通知》(人核培发〔1995〕66号)精神,现对副省级市国家公务员非领导职务设置实施工作事项规定如下:

一、设置名称与规格
巡视员(副厅级)
助理巡视员(正处级)
调研员
助理调研员
主任科员
副主任科员
科员
办事员
市直机关设置巡视员以下非领导职务;
区直机关设置调研员以下非领导职务;
县直机关设置主任科员以下非领导职务。

二、职数比例
1.市直机关
巡视员、助理巡视员职数不得超过本市局级领导职务职数的三分之一,其中巡视员不得超过巡视员、助理巡视员总数的30%;
调研员、助理调研员职数不得超过处级领导职务职数的50%,其中调研员不得超过调研员、助理调研员总数的50%;主任科员、副主任科员与科员、办事员的职数比例不得超过2:1。
首次配备巡视员、助理巡视员职数不得超过局级领导职务职数的20%,其中巡视员不得超过巡视员、助理巡视员总数的30%;调研员、助理调研职数不得超过处级领导职务职数的35%,其中调研员不得超过调研员、助理调研员总数的50%。
2.区直机关
调研员、助理调研员职数不得超过处级领导职务职数的三分之一,其中调研员不得超过调研员、助理调研员总数的30%;主任科员、副主任科职员不得超过科级领导职务职数的50%,其中主任科员不得超过主任科员、副主任科员总数的50%。
首次配备调研员、助理调研员职数不得超过处级领导职务职数的20%,其中调研员不得超过调研员、助理调研员总数的30%;主任科员、副主任科员职数不得超过科级领导职务职数的35%,其中主任科员不得超过主任科员、副主任科员总数的50%。
3.县直机关
主任科员、副主任科员职数不得超过科级领导职务职数的50%,其中主任科员不得超过主任科员、副主任科员总数的50%。

三、审批权限
副省级市非领导职务设置实施方案必须由市人事部门报所在省人事厅审核同意,同时抄报国家人事部备案,经市政府批准后方可组织实施。

四、其它
副省级市非领导职务设置原则、任职资格条件、实施步骤与要求等应按照《国家公务员非领导职务设置办法》、《关于国家公务员非领导职务设置实施工作若干问题的通知》的规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