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证券交易所1998年年度审计和财务决算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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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证券交易所1998年年度审计和财务决算工作的通知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关于做好证券交易所1998年年度审计和财务决算工作的通知

1999年1月7日 证监会计字[1999]2号

 

上海、深圳证券交易所:

  为了做好证券交易所1998年年度审计和财务决算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证券交易所必须高度重视年度审计和财务决算工作,须由一名交易所主要负

责人分管年度审计和财务决算工作,并指定专门的经办人员。

  二、证券交易所必须聘请执行证券期货相关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和注册会计师进

行审计。注册会计师必须勤勉尽责,发表独立、客观的审计意见,并就交易所内部控

制制度的合理性、完整性和有效性提出管理建议。

  三、证券交易所必须严格执行国家财经法规,严肃财经纪律。如存在违反国家财

经法规的,必须在年度财务决算时予以纠正。必要时,应将有关情况及时向中国证监

会汇报。

  四、证券交易所必须于1999年3月31日之前将审计报告、管理建议书和财务决算

报告各五份报送中国证监会。

  五、证券交易所应对其报送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责任,不得有任

何虚假或重大遗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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刍议地方工会与非公企业工会工作之关系

张喜亮


  沃尔玛公司全线建会以来中国工会组织的发展势如破竹,这是一件可喜可贺的大事。非公企业工会的组建,毋庸置疑,地方工会起到了决定性的作用。正是有各级地方工会和全国总工会的鼓动、支持和深入具体的工作,才能成就非公企业工会今天的局面。可贺之际,我们又不能不思考地方工会将怎样处理好与这些非公企业工会之间的关系,才能使其更好地存在下去并能充分发挥其应有的作用问题。
  非公企业工会的组建,应当说各级地方工会和我们的企业职工都有着一个不寻常的经历。从其组建的过程我们深切地感受到,非公企业工会与原有的国有企业以及改制企业有着极大的不同。企业的出资人及管理者,或是不理解工会存在的必要性,或是对工会有着某种的抵触情绪。一个事实也是不得不承认的,有些非公企业是迫于某种压力而不得已同意工会的存在。另一方面来说,非公企业工会的工作人员大多是兼职的,有些企业的工会主席也是兼职的,不能像国有企业那样按照规定配备专职工作人员,更谈不上同级副职或中层正职的待遇了。再者说,非公企业工会最大的特点是,工会主席多是群众选举产生的,至少不是像国有企业工会那样,由上级工会与企业协商或党委推荐而产生。这些特点都决定了非公企业工会开展工作会出现一些新的问题,其工作特点和内容不能像国有企业那样墨守成规按部就班。
  非公企业工会从其产生来看,用一个不恰当的词来描述,那就是一个“弱势组织”。从沃尔玛公司各店的工会来看,上千人的店其工会会员最初也只有25个会员。那么这些会员就是这家公司工会的骨干,在此基础上必须扩大工会会员,首先就应当考虑怎样把尽可能多的职工组织到工会中来,会员的多少可以说明工会组织的力量的大小。工会还必须通过其扎实有效的工作取得雇主的理解、支持和信任;如果雇主对工会及其会员尤其是工会骨干会员一直采取抵触或不配合的态度,工会组织就很难发挥作用甚至会发生生存的危机。还有一个问题是不能回避的,这些非公企业工会多是在上级工会的“强势”推动下成立的,那么,上级工会怎样来领导这些非公企业工会呢?很有可能是把这些工会组织当作其下属的一个部门那样按照一种“行政”化的方式指挥和管理。当然,这种“指挥或管理”完全可能是出于善意的“支撑和保护”。但是,如果是这样的话,非公企业工会即便是存在下去也只能是一种摆设,难以发挥其应有的发挥作用。走访调查中,笔者也发现了一些类似的问题,即上级工会时常布置一些工作并且要求企业工会贯彻执行。有些非公企业工会干部对这些工作感到不理解,对于完成这些工作也感到有很多实际的困难。他们人手少、组织机构也没有那么健全,无力完成上级工会布置的那些指标性工作。笔者走访过南方某工业区的一家制鞋业工厂发现,全厂八千多员工,专职的工会主席只有一个不到30岁的年轻人。所有的委员都是兼职的,其实这个所谓专职的工会主席也是兼着总务工作,主管职工食堂。这家工会一个专职的工作人员也没有,他们的工作受到了职工的欢迎,原因在于他们完全是凭着工友感情,开展一些工友们最为关心的事项的工作。
  有些非公企业的工会干部认为;工会是职工自愿结合的群众组织,企业工会就是这个企业的职工自愿结合的组织,所以,作为非公企业的工会工作首先是做好这个企业职工最为关心的那些事项的工作,例如职工的生活、劳动条件、工资保障、食堂卫生、困难救济、医疗福利、文娱活动、员工家属慰问等等。当然,从专业的工会工作者来说,我们中国的工会是统一的组织,会员不仅是企业工会会员同时也是全国统一工会的会员;但是,我们也不能不承认,各家企业有其特点,各家的企业工会工作也各有差异,不能千篇一律。上级工会往往布置一些更宏观的工作例如“双爱双评”、劳动竞赛等等。这些工作从理论上说是有意义的,但是对于刚刚成立的非公企业工会来说,对此理解得也不是那么深刻,完成起来确实也有其困难。目前来看非公企业工会需要的是扎实具体的工作,是职工能够看得见感受得到的工作。只有这样才能更快地争取民心赢得员工的信任,使工会组织生存下去且能够壮大起来。方才说到的那位工会主席的竞选口号就是“工友所想的事儿就是工会要做的事儿”,每次新募员工,他都要做个讲话,他说加入工会是需要交会费的,大家自愿参加,但是,除去其它福利,每年中秋节工会发的月饼会比你全年交的会费还要多。他的这样的演说,赢得了职工的支持,纷纷加入工会。这就是一个真实非公企业工会的工作和他的工作方式。他的讲话应当说是不具备工会工作者的专业水准的,也不能说是达到了怎样高的理论水平。从素质上讲,这就是非公企业工会干部的真实情况;从实际效果上讲,确实赢得了职工的信任。笔者随机访问职工:“”,十个人中有九个第一反映就是“他是我们工会主席”,有一个第一反映是“总务负责食堂工作的,还是工会主席。”
  和这位工会主席交谈工会工作,他也提出了一些很好的建议。他认为,非公企业工会组织首先必须赢得人心,不仅要宣传工会更要通过具体的工作让员工感受到工会的作用,让他们看到成为工会会员和不是会员的一般员工之不同,工会应当成为员工的主心骨,为他们解决生活和工作中的实际困难。对上级工会非公企业工会干部也存有很大的期望。他希望上级工会能够为其提供一些学习的机会,能够给他们的工作营造一个良好的环境,还有,希望上级工会在本地方能够树立一个很好的社会形象。他说,人们有很多的议论,说工会实际上没什么用;其实工会本来能够也正在做很多的事情,关键是怎样把那些实际的工作广泛地宣传出去,而不是一味地说一些似乎和职工利益不的相干的大道理甚至是一些讨好老板的话,对非公企业工会最好不要下达一些带有“工程性”硬指标的工作。他说,地方工会良好的社会形象更能促进非公企业组建工会的工作,使组建后的非公企业工会更能够很好地发挥作用。
  应当说在各级工会的努力下,目前非公企业工会组建工作取得了比较重大的阶段性成果。在中央构建和谐社会的科学发展观的指引下,工会工作迎来了一个大好的时机,怎样能够抓住这个难得的机遇,是对中国工会的挑战。工会十四大以后,全总已经作出了关于“组织起来切实维权”的工会工作方针,提出了“坚持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工会发展道路”的决议;中共中央及领导同志十分重视工会工作,总书记作出了“建立和完善工会领导的职工维权机制很必要”的重要批示;国务院颁发了各级政府贯彻工会法支持工会工作的调知……。所有这些,都为我们的工会工作创造了良好的环境。关键的问题是各级工会干部必须尽快转变计划经济时代形成的工会工作理念及工作程式,敢于探索适应社会正义市场经济发展的新要求工会工作理论,解放思想走出一条真正具有社会正义中国特色的工会发展道路。
  对于非公企业工会来说,笔者以为:地方工会应当把“领导”、“管理”的理念充实更多的“服务”内容。上级工会要密切贴紧企业工会和职工的实际:了解他们、理解他们、鼓励他们、支持他们、关心他们、保护他们,放手让他们根据其本单位的实际情况开展扎实有效的工作而不是大量地布置“工程性”的工作向他们提出硬性的工作指标且进行严格的检查验收。我们工会的理念如“双评双爱”、“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建设职工之家”等等都是正确的,是带有方向性的,如果能够把这些分解在具体的企业工会工作之中使其更具体化、实用化,更便于那些未经过正规培训的非公企业的工会工作者和员工理解和接受,则必将受到欢迎且得到有效的贯彻。少下达指标,多了解情况;多一些关心,少一些干扰,多一些引导,少一些要求……,笔者以为,各级地方工会干部是不是可以从这样的角度思考一下对非公企业工会的“领导”,使我们的工作再贴近非公企业工会的实际一点儿。
  就目前的情况来说,当务之急是能够为非公企业工会干部提供一些符合他们特点的工会工作业务技巧的培训,从理论到实操,把非公企业工会干部尽快武装起来。这是非公企业工会干部迫切需要的,但是,也有一定的难度。这些工会干部是难以抽出相对比较集中的时间来学习。那么,地方工会是不是可以考虑组织他们利用业余时间学习,是不是可以进行网络函授培训?培训方式应当灵活而有效。再者,各级地方工会应当努力通过其拥有的政治资源如三方机制、人大和政协等等,为企业工会工作创造更宽松的工作环境。地方工会有这样的资源,可以通过这些资源在政策上、法律上、舆论上等争取和保护非公企业工会干部的权益,宣传他们的形象,支持他们的工作。地方工会也应当在本地方尽快树立起让人民切实感受到的良好的社会形象。各级工会按照工会法等法律的规定在本级出面上行使好其权利,形成上级工会服务且保护下级工会干部,企业工会工作扎实有效地服务亚会员和职工,上下共同努力统一的组织体系才能更加强大而有所作为。由此,中国工会必将能够为实现构建和谐社会的伟大目标作出应有的贡献。
06.11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突尼斯共和国政府一九八九、一九九0、一九九一年文化合作执行计划

中国政府 突尼斯共和国政府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突尼斯共和国政府一九八九、一九九0、一九九一年文化合作执行计划


(签订日期1989年3月6日 生效日期1989年3月6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突尼斯共和国政府,为促进文化交流和加强两国的友好关系,根据一九七九年六月二十二日签署的文化合作协定,决定签署一九八九、一九九0、一九九一年文化合作执行计划。

             一、文化、艺术

  第一条 双方鼓励两国作家协会之间的合作,并鼓励互派作家代表团进行为期十至十五天的考察与研究。

  第二条 双方交换文学、艺术期刊和出版物。

  第三条 突方邀请中国皮影戏、编舞和舞台设计专家到突尼斯培训机构任教。任教期限双方另行商定。

  第四条 双方交换戏剧方面的文字、视听资料。中方于一九九0年派两名戏剧家访突;突方于一九九一年派两名戏剧家访华。访问时间均为两周。

  第五条 双方互派考古、博物馆专家代表团(三至四人)进行为期两周的考察访问,访问时间另行商定。

  第六条 双方鼓励交换考古刊物、名胜古迹图片。在可能的条件下,互办博物馆陈列品展览。

  第七条 双方互派艺术团进行访问演出,访问时间将通过外交途径另行商定。

  第八条 双方互派音乐家代表团(三至四人)进行为期十至十四天的考察访问。

  第九条 突方邀请中方:
  (一)派民间艺术团参加一九八九年七月十五日至二十二日的国际民间艺术节;
  (二)派浙江京剧团参加一九八九年七月二十日至三十一日的迦太基夏季国际联欢节;
  (三)派中国综合艺术团参加一九九0年七月的迦太基夏季国际联欢节。

  第十条 双方互派图书馆专家代表团,并鼓励两国国家图书馆和非洲及阿拉伯伊斯兰世界研究机构交换出版物。

  第十一条 突方希望得到中方在文献保管和修复方面的技术帮助。

  第十二条 双方互办儿童电影周或成人电影周(一九八九年或一九九0年),并互派电影代表团。

  第十三条 突方邀请两名中国电影艺术家携带影片参加一九九0年第十三届迦太基电影节,并访问八天;突方邀请中方参加一九八九年克利比亚国际电影节。

  第十四条 双方互办:(一)传统工艺用品展览;(二)艺术展览(绘画和书法)。

           二、教育、高等教育、科研

  第十五条 双方鼓励有关院校就教学体制、学习、培训、教学大纲及毕业证书等方面交换信息。

  第十六条 双方鼓励互相通报高等院校有关文学、科技的教学科目及入学条件。

  第十七条 双方鼓励两国间大学机构直接建立联系,相互进行交流和签订合作协议。

  第十八条 双方互派一个三至五人的教育和大学负责人组成的信息联系考察团。有关代表团互访的细节将通过外交途径另行商定。

  第十九条 双方鼓励和发展两国教师和研究学者之间的接触和交流,互换出版物和交流研究成果。

  第二十条 双方促进和发展布尔吉巴语言学院和北京语言学院业已建立的合作。

  第二十一条 双方研究在中国专家帮助下,在突尼斯医学院开设一个针灸学专修班,具体事宜另商。

  第二十二条 双方鼓励本国教师应邀到对方大学任教。

  第二十三条 双方鼓励互派研究员和大学教师进行短期访问。

  第二十四条 双方鼓励有关部门之间交换科技情况资料,经由对方允许,可予以散发或出版。

  第二十五条 双方鼓励两国间的科研机构发展合作联系并开展共同研究。

  第二十六条 在本计划有效期内,中方每年向突方提供十名奖学金名额;突方每年向中方提供三名奖学金名额。具体接收办法按照各自国家的有关规定进行。

  第二十七条 双方鼓励互派一名教育家研究对方的教学方法和教育体制,并交流教学经验。

  第二十八条 双方鼓励交换教学计划,特别是历史、地理教材。

  第二十九条 双方鼓励交换教学方法和教育体制方面的信息和资料。

  第三十条 双方鼓励发展在联合国教科文组织中两国委员会之间的合作。

             三、体育、青年

  第三十一条 双方鼓励中华人民共和国体育运动委员会和突尼斯共和国青年体育部之间的直接合作。

  第三十二条 双方通过外交途径商谈一九八九至一九九0年度体育交流与合作计划。

  第三十三条 双方鼓励中华全国青年联合会与突尼斯共和国青年体育部在青年领域里的友好合作;双方支持两国青年代表团互访。

               四、新闻

  第三十四条 中、突两国政府代表已于一九八四年四月签订中、突新闻合作计划,有效期三年并自动延长,故不再列入本计划。

  第三十五条 本计划不排除双方通过外交途径共同商定新的项目。

               五、费用

  第三十六条 团组和人员的互访,除本计划另有规定外,派遣方负担往返国际旅费;接待方负担在其国内的接待费用、交通费和一般医疗费。

  第三十七条 奖学金。中方负担突方十名奖学金生的来华和学成回国的国际旅费。除本计划另有规定外,派遣方负担所派留学人员的国际旅费。提供的奖学金条件与接受国向其他国家提供奖学金的条件相同。

  第三十八条 展览和电影。派出方承担展品或影片的运费;接待方承担组织展览或电影节的费用。接待方保证所收到的展品和影片的安全。

  第三十九条 本计划于一九八九年三月六日在北京签字,自签字之日起生效。
  本计划一式两份,每份均用中文和法文写成,两种文本具有同等效力。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        突尼斯共和国政府
    代   表            代  表
   文化部副部长          外交国务秘书
     刘德有          哈比卜·本·叶海亚
    (签字)            (签字)